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6:18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3年,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我局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威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把质量、务实求效,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思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做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制定《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强化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完善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提出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时提报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专题学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决策科学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处理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立项。抓好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关键节点,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文件、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内容、程序合法。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保证决策公开透明。

二是规范开展文件制定,严格做好合同审查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威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备案,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目前保留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根据《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共计签订合同43件,按期向市司法局报送合同履行情况。

(三)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联系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提升我市市场主体满意度。

建立“派驻监督+投诉举报绿色通道”模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性。截至目前,已督促排查整改企业隐患54个、处理投诉举报52个,执法监督线索得到进一步拓展。参与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25件,协助高区经区临港区答复12345工单12件,接受各区市农业、畜牧、综合执法部门的法律咨询15件。

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对农业领域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性监管,对守信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主体加大检查频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本年度评选出5家A+企业主体入选第一批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名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内生动力;落实好“首违不罚”“首违轻罚”等柔性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威海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做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工作,推广说理式执法,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健康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

(四)强化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围绕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威海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与市公安局研究完善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内部讨论制度,对10起办理的案件实行内部大讨论、大争辩,通过“多议多辩”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二是聚焦专项执法。针对农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畜牧兽医三大专项领域,强化监督抽查,全年立案10起,罚没金额12.5万元。组织开展“稳粮保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鼠药专项整治、豇豆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市5家畜禽屠宰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农产品经营主体64家。抽检农产品样品1244个,完成农药抽检产品40批次,肥料产品20批次抽检任务,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对4家畜禽养殖场、4家兽药经营企业、9家饲料生产企业、21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行业例行检查。

三是坚持提升执法水平。先后参加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班”等10个班次,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内部大讲堂12期,对《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常见问题等开展研讨交流,不断增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素质。2023年,5人次被省厅评为执法能手,2个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办结的10个案件群众满意度100%。

四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等部门,抽查企业56家,抽查覆盖农药、化肥、种子、种畜禽以及动物诊疗等17个事项,本年度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超45%。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抽查79家,开展检查8次,抽查覆盖农药、绿色食品、畜禽养殖等领域共5个事项。所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已实现信用监管全覆盖,创新采用市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弥补监管结果空缺。涉企检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录入并向社会公示,实现阳光监管、公正监管。

(五)创新普法方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参加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知识考试,提升本部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全局上下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利用新媒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网上渠道发布各类常用法律法规小锦囊,加大普法释法力度,提升社会层面法律意识。推进“执法+服务+普法”新模式,提升监督帮扶实效。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普法释法,截至目前已完成142家经营主体的普法释法工作。

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近两年开展线上培训100次,线下培训50次。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农村,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市级执法人员共开展入户普法70余人次。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8处,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截至目前,我市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数量共计2085户,实现88%的行政村有示范户。

(六)持续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效能。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无证明”服务标准化,我局“兽药广告审批”中“营业执照”可实现告知承诺免核查,进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完善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二是及时公开我局权责清单。认真对照权责清单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全面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按照要求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16项,行政检查27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19项。

(七)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始终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外、社会监督。积极配合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引导涉诉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个人诉求。2023年来完成省厅督办件23件,市长公开电话受理54件、承办40件,接待农民上访2次,阳光问政上线2次,回复解答问题45个,完成行风热线回复7起,均按照程序、政策给予耐心解释和处理。对复杂案件,主动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督导属地部门给予妥善处理。  

将本部门行政审批目录、项目申报指南、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及本单位的相关政策、文件等及时在政务信息上进行公开发布,提升群众办事便利性和满意度。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未配备本单位内部公职律师。目前仅提交公职律师设立申请,并依据市司法局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指派公职律师开展文件、合同审查工作。

(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缺乏系统性指导与后续保障。学法用法示范户当前工作仅停留在认定阶段,对于后续示范户培育工作及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没有系统性的制度保障。同时,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资金缺乏,使得基层培训、基地建设、平台搭建等工作举步维艰。

(三)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有待提高。本年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有所提升,但是仍缺乏相应的法学科班功底,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了解不够系统,同时对新系统的接受运用率低,缺乏创新思维,导致本年度移动监管系统应用率较低。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确定《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责任分工。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法律知识和素质。坚持自觉守法,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党,管好队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时提报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参加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知识考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完善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提出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中。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公开决策、依法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要求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处理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立项,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

(三)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带头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联系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及时解决企业难题,提升我市市场主体满意度。做好合同审查工作,保证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的合法性。

强化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制定《威海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内部讨论;针对农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畜牧兽医三大专项领域,强化监督抽查。全年立案10起,罚没金额12.5万元;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比例整体超过45%,实现信用监管全覆盖,创新采用市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弥补监管结果空缺,提高信用监管的应用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管法治建设全方面、全过程,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决策。

(二)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处理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作出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关键节点,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的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执法检查等行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配置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操作、“山东通--移动监管”工作的学习,转变思想观念,定期进行工作抽查,保证工作任务完成。

推进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融合发展。坚持发挥法治政府主体作用和引领带头作用,以法治保障政府职能转变,提质增效。坚持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最多跑一次”,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公开,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拓展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为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正确舆论导向,尤其是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爱法。建立健全普法各项制度,使普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普法活动载体。充分利用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平台传播法治文化,把普法宣传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广宣传选育示范户典型。市级农业农村局部门定期督导,确保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