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我市一案件入选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30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2023年山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威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办的“董某某在生产经营韭菜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案”作为典型案例入选。该案例是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以来首次入选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也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查办的首起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该案例警示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否则,轻者可能被农业部门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纳入监管“黑名单”,面临经济损失和失信风险;情节严重的,可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做到防患于未然。

今年以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均显著提升,有力维护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优化了农业企业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年内已有三个案件被评为省级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