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56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为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监测范围

依法在行政审批服务(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且运营正常的,能够满足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发展需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

二、申报评定

1.各区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申报。

2.各区市要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定工作。

3.将确定名单在威海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后公布。

三、需上报材料

1.2021年度市级示范组织推荐文件,含汇总表(附件1)

2.2021年度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申报书(附件2)

四、申报时限

请各区市将市级示范组织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快递至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示范组织申报书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鹏   5237151

地  址:环翠区人防路2号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邮  箱:nyncjzcggk@wh.shandong.cn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推荐汇总.docx

附件2.2021年度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申报书.docx(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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